原漿、油類玻璃瓶原材料鈉鈣玻璃管,配上鋁塑組成蓋,鋁塑全撕掉蓋,適用中藥材原漿、油類、保健產品原漿、油類、生物制品、實驗試劑等。
原漿、油類玻璃瓶瓶塞存有的2問題
難題一:里襯膠塞墊的復合型鋁蓋質量管理難題
鋁蓋是做為單獨的藥包材開展申請注冊申請,申請的制造技術規(guī)范只能鋁蓋的制造內容,無膠塞墊的裝配線全過程,當然,在產品質量標準中也無檢驗膠塞墊的內容,鋁蓋原廠時制造業(yè)企業(yè)只出示依據鋁蓋產品質量標準檢測的意見書,而里襯膠塞的質量檢驗指標值是不是及格,沒有質保期證實。做為藥包材應用終端設備—絕大多數(shù)藥品生產企業(yè)和定點醫(yī)療機構制劑室并無充足的藥包材檢驗能力,對購入藥包材的質量管理關鍵取決于供貨方的及格檢測意見書,從制藥廠制訂的原漿、油類玻璃瓶鋁蓋內部控制規(guī)范看來,一般僅僅 對鋁蓋的外型、規(guī)格型號、規(guī)格、微生物菌種程度好多個比較有限的新項目開展了要求,而無對里襯膠塞的檢驗新項目內容。依據gmp的規(guī)定,藥品生產企業(yè)在購入鋁蓋以前,會向經銷商索要鋁蓋和內塞的藥包材商標注冊證等有關資質證書,可是對每一次購入的鋁蓋是不是適用了合理合法、及格的藥用價值膠塞,通常欠缺監(jiān)控器,都不具有檢驗能力,原漿、油類鋁蓋的包裝標志內容不詳細都是緣故之一。另外,鋁蓋制造業(yè)企業(yè)在膠塞購入、應用、原廠的管理方法上比較疏松,出入均未經檢驗,覺得膠塞并不是我廠商品,不用對其品質承擔,造成藥用價值膠塞的質量管理在制造、商品流通和應用全過程中出現(xiàn)了真空泵和盲區(qū)。
難題二:口服液瓶鋁蓋的外包裝盒標志與具體情況不符合
運用于藥品包裝設計的原漿、油類玻璃瓶鋁蓋并不是是單獨應用,服食過原漿、油類的人都了解,在鋁蓋和藥水中間務必得加里襯膠塞或皮墊,膠塞起著阻隔、密封性的關鍵功效。現(xiàn)階段對藥用價值鋁蓋和藥用價值膠塞,是做為二種不一樣的立即觸碰藥物的包裝制品,在我國分別獨立簽發(fā)藥包材商標注冊證,依照這類管理方法,藥品生產企業(yè)應當各自從合理合法公司購入,在罐裝間配套設施應用。但在原漿、油類的制造實際操作中,出自于技術性和成本費要素,制藥廠不太可能各自從鋁蓋制造業(yè)企業(yè)購入鋁蓋,從膠塞生產廠家購入膠塞在拼裝到一起用以包裝原漿、油類。現(xiàn)階段通用性的作法是:制藥廠有立即購入已裝配線好膠塞的鋁蓋的要求,藥包材制造業(yè)企業(yè)依據市場的需求,出示的原漿、油類鋁蓋也都裝有不一樣材料的內塞,有天然乳膠、硅橡膠等,那麼內塞和鋁蓋的裝配線全過程實際上終在鋁蓋制造業(yè)企業(yè)進行,這類鋁蓋原廠早已是二種藥包材的合乎制成品。依據《立即觸碰藥物的包裝制品和器皿管理條例》(局令第13號)的要求,鋁蓋中常應用的藥用價值膠塞也務必具有《藥包材商標注冊證》,合乎有關規(guī)范,但由于原漿、油類玻璃瓶鋁蓋生產廠家通常只獲得了鋁蓋的《藥包材商標注冊證》,內塞是外購的,原廠時只在商品外包裝盒上標明鋁蓋的產品名、生產批號和相匹配藥包材商標注冊證號,導致與具體制成品市場銷售情況不符合,且沒法追朔內塞的合理合法真實身份。
解析:現(xiàn)階段的《立即觸碰藥物的包裝制品和器皿管理條例》、《考評細則》、在我國藥包材規(guī)范均未對藥包材的包裝標志內容多方面要求,只是由公司自主制訂,是造成包裝標志錯亂、不可以具有標示功效的關鍵要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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